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事前认可意见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 对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已将上述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 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二、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 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开、公平、合理的,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