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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焦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2-31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
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
的基础上,对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焦飞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已将向山焦飞虹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
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二、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有效保障山焦飞虹建设资金需求,增强
其资本金实力,满足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的需求;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
内容合法有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赵 鸣   刘俊彦   史竹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