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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焦化:关于为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6-10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0-020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霍州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10亿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13.6亿元。
    ● 公司与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互保协议》,本次
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没有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霍州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州煤电”)于2017年9月1日签订互保协
议,互保金额总计15亿元,期限三年。截至目前,公司为霍州煤电担

保13.6亿元,霍州煤电为本公司担保11.5亿元。现霍州煤电在光大银
行临汾分行的10亿元综合授信业务已于2020年1月到期,为保证生产经
营资金正常周转,霍州煤电拟继续申请该笔综合授信业务。
    本次霍州煤电拟向光大银行临汾分行申请10亿元综合授信业务,
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利率执
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期限1年。霍州煤电希望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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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互保协议为其本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与霍州煤电签订的《互保协议》,本公司拟为霍州煤电
向光大银行临汾分行申请10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
保生效后,公司累计为霍州煤电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3.6亿元。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经公司2020年6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时,公司9名董事
会成员中,6名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由3名非关联董事(独立董
事)进行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

《互保协议》和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鼓楼东街 188 号
    成立日期:1992 年 5 月 11 日
    注册资本:44.02 亿元
    法定代表人:戎生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加工及销售;发电供电;汽车修理;汽车
运输;煤矿技术开发与服务;煤层气开发利用;自建铁路、公路的维
修;工矿物资的销售;水、电、暖线路检修维护;金属材料加工;设
备租赁,房屋租赁;煤矿机电设备配件制造等。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霍州煤电资产总额 74,423,812,958.40
元、负债总额 62,198,176,381.84 元、净资产 12,225,636,576.56 元、

资产负债率 83.57%;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921,986,073.31 元、
净利润 161,463,43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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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霍州煤电资产总额 79,667,359,219.22
元、负债总额 67,384,209,792.01 元、净资产 12,283,149,427.21 元、
资产负债率 84.58%;实现营业收入 6,062,888,042.97 元、净利润
74,037,352.51 元。
    (三)关联关系和互保对方的股权结构图
    1、关联关系
    霍州煤电是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集
团”)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 58.8%;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

有限公司是山西焦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上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
山西焦煤集团,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股权结构图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100%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58.8%
              100%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1.14%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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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担保主要内容:霍州煤电为保证生产经营资金正常周转,
拟向光大银行临汾分行申请10亿元综合授信业务,融资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
率上浮不超过20%,期限1年。霍州煤电希望本公司根据互保协议为其
本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公司与霍州煤电签订的《互保协议》,
本公司拟为霍州煤电本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没有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按照公司和霍州煤电签署的《互保协议》,同意在三年期限内双
方互相担保15亿元。截止2020年3月31日,霍州煤电的资产负债率为
84.58%,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双方目前
的生产经营环境和企业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确信被担保人具备充
分的偿还债务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可,认为本
次对外担保符合双方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霍州煤电提供担保,符合股东大会决议和
双方签署的《互保协议》,公司为霍州煤电提供担保的同时,该公司
也为本公司续贷或新增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和霍州煤电的互保业务能
促进双方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增强融资能力,提高办理
贷款效率,确保资金高效循环,符合双方目前的生产经营环境和长期
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1亿元,其中:为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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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亿元;为霍
州煤电提供担保13.6亿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5%和3.43%,截至目
前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霍州煤电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霍州煤电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互保协议;
    3、霍州煤电营业执照复印件;
    4、霍州煤电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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