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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2-01-26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2-005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虹化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依据减值测
试结果,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背景及原因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背景
    飞虹化工承建的 60 万吨/年烯烃及焦炉煤气制甲醇一体化项目(以
下简称“烯烃项目”)于 2011 年立项,2012 年 12 月获得山西省发改委
核准,项目初期计划投资 85.8 亿元。后来为保障原料供应,增加 100 万
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和 100 万吨/年煤制甲醇项目,经过可研、论
证、申报等程序,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于 2015 年获得山西省发改委备案,
投资额 68.95 亿元;煤制甲醇项目于 2019 年 2 月获得山西省发改委备案,
2019 年 9 月,由于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指标、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落实难
度大,终止煤制甲醇项目。至此,继续建设烯烃项目,总投资额 154.75
亿元。
    2019 年 12 月,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对煤化工产业的规划精神,
烯烃项目开始对照“高端化、差异化、市场化和环境友好型”(即“三
化一型”)的指示要求,谋划向高端化、碳基材料转型,调整完善建设
方案。截至 2021 年底,飞虹化工烯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 24.95 亿元,完
成立项批复、环评、能评等专项手续。已完成工艺包设计,基础设计,
并通过审查。两项目总占地 3130 亩,其中 2204 亩已征并完成拆迁清表,
926 亩已取得规划指标。完成 1650 亩用地范围内四通一平、挡墙护坡、
临时道路、地基预处理、甲醇罐区、综合仓库、部分地下管网等。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控股子公司飞虹化工烯烃项目筹建周期较长,所处的宏观政策
和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2021 年 9 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
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坚
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未纳入国家有关领域产业规划的,
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炼油和新建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烯烃项目”。2021
年 12 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
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在我国确立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
背景下,综合考虑我国生态文明政策和地方区域环保政策,加之未来烯
烃产业有产能过剩趋势等因素,继续推进烯烃项目将会面临较大的政策
风险和市场风险,公司拟对烯烃项目实施暂停推进并启动转型承接项目
的论证及推进工作。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
政策相关规定,拟对飞虹化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
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预计减值金额
    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飞虹化工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各种影响因素,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方法对飞虹化工 2021 年度
期末财务报表账面进行减值测试对应的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
评估范围是 2021 年度期末飞虹化工在建工程,包括土建工程、设备安装
工程以及工程物资等。依据初步减值测试结果,预计减值金额约 8.5 亿
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飞虹化工拟计提资产减值约 8.5 亿元,按照公司对该子公司
75.03%的持股比例测算,将影响本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减 少 63,775.50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减 少
63,775.50 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减值金额将以
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飞虹化工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
分、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飞虹化工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飞虹化工拟计提资产减值事
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飞虹化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
为真实、客观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公司控股子公
司飞虹化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飞虹化工拟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能够客观、
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飞虹化工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