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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域汽车: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4-19  

						证券代码:600741      证券简称: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12-006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2

年 4 月 18 日在威海路 489 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2 年

4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到 9 名董事。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计划>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

控股股东以外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2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

董事 3 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


                                  1
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第七届董

事会。

    提名下列人士(按姓氏笔划排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孙持平、沈建华、张海涛、陈虹、胡鸿高,共 5 人,其中

孙持平、胡鸿高为控股股东以外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候选人。

    提名下列人士(按姓氏笔划排序)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朱荣恩、张维炯、陈步林,共 3 人。

    以上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且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同意出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公司将于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向上级监管部门报

送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材料,确认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之前,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董事

职务。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附件 1《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件 2《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附件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2
    四、《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年度津贴标准将由 4 万元/年/人(含税)

调整至 10 万元/年/人(含税)。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

等会议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该津贴标准

从 2012 年起执行。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4 月 20 日




                              3
附件 1: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序)
       孙持平:男,1958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黄浦、
静安区办事处分理处会计、组长、副主任,营业部党委副书记兼
纪委书记,徐汇区办事处(徐汇支行)副主任、行长、党委副书记,
国际业务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副行长,中
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
上海市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行长、党
委书记。现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项目工作组组长,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董事,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沈建华:男,1953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
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汽车拖拉机工业联营公司总
经理办公室副主任,深圳中瑞汽车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
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副总经济师兼总裁
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副总经济师兼总裁办公室主任,上海汽
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副总裁,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裁、副总裁兼零部件业务董事局主席,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
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党委副书记,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
    张海涛:男,1959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
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纳铁福传动轴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双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副社长、代表
理事、共同代表理事,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
现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陈 虹:男,1961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毕业,工
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汽车工
业浦东轿车项目组副总经理,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副总裁兼上海通用汽车有
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上海汽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上海汽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
    胡鸿高:男,1954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
工商管理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复旦大学法律学系经济
法教研室主任、副系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综合)副院长,复
旦大学法律学系系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科)副院长。
现任复旦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序)
    朱荣恩:男,1954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
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上海申华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兼)。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上海新世纪资信


                            5
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总裁(兼),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维炯:男,1953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
企业战略博士,教授。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助教,
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助理院长、副院长,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主任,副教务长。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副院长兼中方教
务长,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步林:男,1945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毕业,工
商管理硕士,高级统计师。曾任上海市财政局第一分局专管员、
第一财政所所长,上海市财政局第三分局负责人,上海市财政局
第二分局局长、党组书记,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
上海市统计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
公室主任、党组书记,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秘书长,上海
市政协常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泰君安投
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
附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朱荣恩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华域汽车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7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
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
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
份 1%以上或者是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
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
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
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8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
计师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


                             9
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荣恩
                                        2012 年 4 月 2 日




                           10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张维炯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华域汽车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11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
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
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
份 1%以上或者是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
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
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
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12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13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维炯
                                        2012 年 4 月 5 日




                           1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   陈步林 ,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华域汽车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15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
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
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
份 1%以上或者是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
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
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
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16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


                             17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步林
                                       2012 年 4 月 1 日




                           18
附件 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按姓氏
笔划排序)朱荣恩先生、张维炯先生、陈步林先生为华域汽车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
名人均已书面同意出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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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
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
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
份 1%以上或者是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
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
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
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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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
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华域汽车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朱荣恩
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
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
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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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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