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域汽车: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4-03-22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利益。现就 2013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按姓氏笔划排序)
朱荣恩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
上海申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总裁(兼),安信信托投
资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维炯先生,企业战略博士,教授。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
机械工程系助教,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助理院长、副院长,中
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主任,副教务长。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
院副院长兼中方教务长,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步林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统计师。曾任上海市财政
局第一分局专管员、第一财政所所长,上海市财政局第三分局负
责人,上海市财政局第二分局局长、党组书记,上海市财政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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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机关党委书记,上海市统计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上海市国有资产管
理委员会秘书长,上海市政协常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现任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报告期内,我们均不存在影
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二、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共召开 7 次会议,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均亲自参加会议。在每次董事
会会议召开之前,我们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准
备工作;会议上我们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
立见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对报告期内参加的 7 次
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其它事
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其中战略委
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
朱荣恩先生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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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委员,共召集和主持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出席 2 次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朱荣恩先生发挥在上市公司内控建设、
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为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编制、内控
体系的完善等事项提出了意见或建议,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激励基金计划实施方案等事项进行认真
审核;张维炯先生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
集和主持 2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在企业
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认真审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激励基金计划实施方案等事项并提出意见
或建议;陈步林先生作为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出席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和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结合国内外汽车市
场形势变化,对公司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企业重要股权收购以及
发行公司债券等事项提出建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控建设和关
联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1 次临时股东大
会。张维炯先生(1 次)和朱荣恩先生(2 次)因公出差,在履
行相关请假手续后,由陈步林先生代表独立董事出席现场会议。
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我们十分关注宏观经济变化及国内汽车
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通过审阅公司定期报送的《月
度动态信息》、《资本市场信息半月刊》等材料,及时获悉公司经
济运行、投资项目进展及国内汽车行业相关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表
现等情况;通过专门委员会会议、电话交流等形式,加强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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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的交流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现
状、内控体系建设进展等情况,对公司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提
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为独立董事提
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均能够按法定
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应资料,公司没有妨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及决策,根
据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上海菲特
尔莫古轴瓦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控股子
公司上海拖拉机内燃机有限公司向关联方上海爱知锻造有限公
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
述关联交易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进行的,其中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
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委
托贷款有利于解决公司下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流动资金的需
求,有利于发挥其生产能力,提高盈利水平,上述各项交易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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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3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新增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
定价公允,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
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的《公司激励基金
计划 2012 年度实施方案》进行了审阅,认为该实施方案有利于
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骨干等核心人才队伍的积极性
和创造性,能有效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提高。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担任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5.现金分红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报告期内,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
配以 2012 年年末总股本 2,583,200,175 股为基准,每 10 股派送
现金红利 3.70 元(含税),共计 955,784,064.75 元。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2 日刊登《201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扣除所得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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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3 元,利润分配工作于 2013 年 7 月 12
日完成。
我们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和利润分
配的政策。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
6.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控投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报告期内或持
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7.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全年共发布 4 期定期报告和 20 份临时公告,我们对公
司重大事项的公告情况都进行监督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信息
披露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德勤担任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
据审计结果,德勤出具了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我们认为,公司目前内控制度较为完善,
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程序有效。
9.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包括会议通知、
会议召开、现场讨论、决策表决、文件签署、决议公告等环节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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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10.其他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在保持公司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
方面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14 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的沟通交流,本着忠实与
勤勉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
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
中,据实发表独立意见,不断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水平,努力
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报告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步林、张维炯、朱荣恩
201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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