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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域汽车: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12-17  

						证券代码:600741     证券简称: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14-017
债券代码:122277     债券简称:13 华域 01
          122278               13 华域 02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市虹口区同

嘉路 79 号 3 号楼 3 楼报告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8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07,004,704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66.0810


                                  1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37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37,526,996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63.391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4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9,477,708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2.6896

    (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受公司董事长陈虹先生委托,公司副董

事长沈建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嘉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会议
                                                               是否
                                                有表决权股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份总数比例
                                                               通过
                                                  (%)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
    1                                         ————
           的议案

  1.01     候选人周郎辉先生 1,677,167,849        98.2521        是

  1.02     候选人高卫平先生 1,683,090,752        98.5991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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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嘉源律师事务所王元律师、陈鹤岚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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