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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域汽车: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5-07-17  

						证券代码: 600741      证券简称: 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15-029
债券代码: 122277      债券简称: 13 华域 01
           122278                 13 华域 02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2 元(含税),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5.20 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52 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为人民币 0.494 元(详见下文“利
    润分配方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为人民币 0.468
    元,通过沪港通投资本公司股票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0.468 元。
    ●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7 月 22 日
    ● 除息日:2015 年 7 月 23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 年 7 月 23 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的届次和日期
    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 201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5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14 年年末总股本 2,583,200,175
股为基准,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20 元(含税),共计人民
币 1,343,264,091.00 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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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发放年度:2014 年度
    (三) 发放范围:截至 2015 年 7 月 22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扣税说明:
    1.对于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如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
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实际税负为 5%。
    按照以上规定,本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按 5%税率代扣代缴个
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494 元。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
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
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
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公司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按相应
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股东(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号)的规定,本公司按 10%的
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扣税后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468 元;如 QFII 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
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公司股票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
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
有人账户(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
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执行,按 10%的税率代扣
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46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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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本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
其自行缴纳,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2 元。
    三、实施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7 月 22 日
    2. 除息日:2015 年 7 月 23 日
    3.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 年 7 月 23 日
    四、实施办法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
司直接派发。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
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
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
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
    五、咨询办法
    电话:(8621)22011701
    传真:(8621)22011790
    地址:上海市威海路 489 号
    邮编:200041
    六、备查文件
    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告。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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