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1 证券简称: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16-002 债券简称:13 华域 02 债券代码:122278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 569,523,80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价格: 15.75 元/股 3、预计上市时间: 2016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获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16 年 1 月 14 日收盘后,本次发行特定投 资者认购股票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的 286,214,858 股股份自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该部 分新增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4 日,向平安大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 7 位投资者发行的合计 283,308,951 股股份自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该部分新 增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4 日;前述预计可上市流通时 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1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汽集团)以其持有的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众公 司)100%的股权作价 4,507,884,019.69 元认购 286,214,858 股股份, 以上资产已过户完毕(具体参见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已披露的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其他新增股 份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1、2015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宜。 2、2015 年 5 月 21 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 于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 委产权[2015]134 号),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3、201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4、2015 年 10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 会审核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5、201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54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73,162,940 股新股。 2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569,523,809 股 3、发行价格:15.75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8,969,999,991.75 元 5、发行费用总计:56,128,112.16 元 6、募集资金净额:8,913,871,879.59 元 7、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 安) 8、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6 年 1 月 8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德师报(验)字(16)第 0102 号验证报告,确认截至 2016 年 1 月 5 日 止,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发行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银 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452059214140)收到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462,115,978.25 元;上汽集团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将持有的汇众公 司 100%股权完成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现持有汇众公司 100% 的股权。 3 截至 2015 年 1 月 6 日,国泰君安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 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6 年 1 月 8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德师报(验)字(16)第 010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 月 6 日, 上 汽 集 团 以 其 持 有 的 汇 众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作 价 人 民 币 4,507,884,013.50 元认购 286,214,858 股,汇众公司股权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完成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人民币 4,462,115,978.25 元认购 283,308,951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4,412,994,818.47 元 ( 已 扣 除 保 荐 承 销 费 用 人 民 币 49,121,159.78 元,尚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7,006,952.38 元)。扣除上述尚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8,913,871,879.59 元,计入股本人民币 569,523,809.00 元,计入资 本公积人民币 8,344,348,070.59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16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获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16 年 1 月 14 日收盘后,本次发行特定投 资者认购股票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上汽集团以其持有的汇众公司 100%的股权 作价 4,507,884,019.69 元认购 286,214,858 股股份,以上资产已过户完 毕(具体参见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已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 4 股票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其他新增股份全部以现金认购, 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中认为:上 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定价和股票配售过 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 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华域汽车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 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华域汽车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在其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中认为:发行人 5 已就本次发行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邀 请书及申购报价单、发行人与发行对象正式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等法 律文书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 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569,523,809 股,未超过中国证监 会批复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573,162,940 股;发行对象 总数不超过 10 名,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锁定期(月) 预计上市时间 1 36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6,214,858 2019 年 1 月 14 日 2 12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746,031 2017 年 1 月 14 日 3 12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3,492,063 2017 年 1 月 14 日 4 1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0,735,873 2017 年 1 月 14 日 5 12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8,095,238 2017 年 1 月 14 日 6 12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682,539 2017 年 1 月 14 日 7 12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746,031 2017 年 1 月 14 日 8 1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811,176 2017 年 1 月 14 日 6 合计 569,523,809 前述预计可上市流通的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 1、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松涛路 563 号 1 号楼 509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2,556.6629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虹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各种机动车整车,机械设备, 总成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咨询服务业,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 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本企业控股的成员企业,汽车租 赁及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期刊出版,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业务)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的控股 股东。 2、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 01:419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企业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万放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 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8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828-838 号 26F07、 F08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 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平潭综合试验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办公大楼一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志辉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9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兰荣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经营范围: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10 经营范围:(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第一大股 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2,583,200,175 股,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份数量(股)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52,448,271 60.10%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77,240,611 2.9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1,964,113 2.40%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1,008,300 1.20%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 19,119,258 0.74% - 红-018L-FH001 沪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国 16,641,000 0.64% - 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15,999,920 0.62% - 产品 11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13,404,444 0.52% - 险产品-019L-CT001 沪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11,487,821 0.44%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11,026,106 0.43% - 红-019L-FH002 沪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止 2016 年 1 月 14 日,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3,152,723,984 股,A 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份数量(股)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38,663,129 58.32% 286,214,858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8,883,435 2.1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0,353,510 1.91% - 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享 3 号资产管 38,095,238 1.21% 38,095,238 理产品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利价 31,746,031 1.01% 31,746,031 值成长定向增发 386 号资产管理计划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安大华平 31,746,031 1.01% 31,746,031 安金橙财富 124 号资产管理计划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31,674,521 1.00% 28,893,747 人分红-019L-FH002 沪 1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1,008,300 0.98%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19,644,783 0.62% 16,664,361 通保险产品-019L-CT001 沪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19,047,619 0.60% 19,047,619 -普通保险产品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583,200,175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 569,523,809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3,152,723,984 股。本次发行 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569,523,809 569,523,80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583,200,175 - 2,583,200,175 股份总额 2,583,200,175 569,523,809 3,152,723,984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同时增加,有 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 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13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将有所增 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随 着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将得以提升,财务状况亦 将获得进一步改善。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未 来随着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开始运营,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 以提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得以增加,从而改善公司的现金 流状况。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 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上汽 集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 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 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住 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保荐代表人:孙兴涛、李宁 14 项目协办人:俞君钛 项目组成员:温治、陈是来、魏文婧、龙俏、张俊晖、黄天天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传真:021-38674371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 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项目负责人:魏奇 项目组成员:王晶、谢晶欣、章雨星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联系传真:010-65051165 (三)发行人律师 名 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负责人:郭斌 签字律师:陈鹤岚、傅扬远 联系电话:021-60452660 联系传真:021-61701189 (四)审计机构 名 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5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签字会计师:原守清、陈霄芸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联系传真:021-63350177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 称: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 889 号太平洋企业中心 19 楼 法定代表人:王小敏 签字资产评估师:王欣、孙业林 联系电话:021-52402166 联系传真:021-62252086 (六)验资机构 名 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签字会计师:原守清、陈霄芸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联系传真:021-63350177 七、上网公告文件 16 (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域汽 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验资报告》 (德师报(验)字(16)第 0103 号)、《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验证报告》(德师报(验)字(16)第 0102 号);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域汽车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三)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19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