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域汽车:华域汽车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3-25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忠实勤勉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就 2020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
    邵瑞庆先生为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军先生为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尹燕德先生为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 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
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共召开 6 次会议,
审议议案 26 项,听取报告 2 项,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均亲自参加会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审议议案
27 项,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
议,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
    张军先生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
                             1
会委员,共召集和主持 3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张军先生充分发挥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优
势,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任、董监高薪酬等议案发表了专业性
意见;根据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战略方向,对五年滚动发展
规划、重要股权收购项目等提出了宝贵建议。
    邵瑞庆先生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和主持 5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编制、内控管理、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以及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发表
了专业的独立意见。
    尹燕德先生作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
委员,共出席 3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 5 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尹燕德先生凭借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对各专
门委员会的议案认真审查并发表了专业意见或建议。
    (二)日常履职情况
    2020 年,我们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要求,认真勤勉
地履行职责。我们特别关注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
的影响,通过专门会议、查阅资料等方式积极主动向管理层了解
汽车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
息,并结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变化,提醒企业做好风险防
范工作,对公司治理的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利用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董事会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提供必要的支持。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
积极的配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我们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并
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认真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及决
策,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
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52,723,984 股为基准,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8.50 元(含税),
共计 2,679,815,386.40 元, 占 2019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 41.46%。利润分配工作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完成。
我们认为: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分红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报告期内或持
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会计
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共发布 4 期定期报告和 26 份临时公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守了及时、准确、完整、公
平、有效的原则,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五)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3
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编制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德勤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
制执行程序有效。
    (六)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幸福摩托车有限公
司搬迁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金额的议案》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度的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和
监督,所涉担保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支持其所属企业生产经营
而提供的必要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发现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各笔担保均未超出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批准授
权经营管理层的总额限定。
    (八)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募集资金监管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已于 2019 年内全部投入完毕。
    (九)高级管理人员选任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薪酬发放符
合相关规定,对年报中披露的薪酬情况无异议。
    (十)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


                            4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包括会议通知、
会议召开、现场讨论、决策表决、文件签署、决议公告等环节均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十二)重要股权收购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审议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延锋汽车内饰统
有限公司 30%股权的事项,我们认为:该项交易符合公司战略
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完全自主掌控和发展全球汽车内饰业务,
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其他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
度,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新的一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独立董事:邵瑞庆、张军、尹燕德
                                     2021 年 3 月 2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