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30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闻
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一、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阅了本议案,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做到“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
的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
2020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艳辉、肖建华
2021 年 4 月 29 日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艳辉:
肖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