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泰科技:关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2021-10-13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1-129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上海闻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
闻融”或“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全资孙公司上海小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魅科技”)作为普通
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闻金泰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闻金泰”)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额4,700万元。
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投资标的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
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经营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进行公司主业相关的产业布局,充分挖掘电子元器件设计、生产
等方面的产业投资机会,公司子(孙)公司上海中闻金泰、小魅科技与自然人
康伟宏共同投资上海闻融,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
中,小魅科技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占全体合伙人认
缴出资总额的2%;上海中闻金泰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4,700万
元,占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94%;自然人康伟宏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
资额200万元,占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4%。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上海闻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1CPX0P
成立日期:2021年07月13日
核准日期:2021年09月0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
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3、21、22层
2、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情况为:
认缴出资额 出资 占出资总额
合伙人类型 合伙人名称
(万元) 方式 的比例
普通合伙人 上海小魅科技有限公司 100 货币 2%
有限合伙人 上海中闻金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700 货币 94%
有限合伙人 康伟宏 200 货币 4%
截至本公告日,全体合伙人已实缴完毕。
3、合伙人基本信息
(1)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上海小魅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7MA1G0EHL16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颖群
注册资本 129,45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年03月04日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113-C室
经营范围 智能科技、网络科技、电子科技、通信科技、计算机软硬件
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计算机维护,弱电工程设计安装,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
系统集成,网页设计,电脑平面设计,美术设计,电脑图文
设计,网络技术开发,通信设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
设施)、智能设备、网络设备的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的设
计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中闻金泰半导体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9.2198%,公司全资子公司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0.7802%。
小魅科技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79,464.21
净资产 137,600.05
项目 2021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050.08
(2)有限合伙人
(i)上海中闻金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7MA1G0K809B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颖群
注册资本 50,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年12月22日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202-U室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100%
(ii)康伟宏,男,中国国籍,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路***号。除本次共
同投资外,自然人康伟宏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
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2、认缴出资
详见本公告“二、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3、合伙期限
不约定期限。
4、合伙企业的管理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
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为本企业普通合伙人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
能力。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1)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向合伙人报告工作;
(2)执行全体合伙人的决议;
(3)主持本合伙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定本合伙企业的规章制度;
(5)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其他职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
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
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
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
财务资料。
5、收益分配
本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应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比例予以
确定。本合伙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
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与其他合伙人约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6、解散与清算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
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
人。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清算人执行下列事务:
(1)处理本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本合伙企业的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本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本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间接持有合伙企业96%份额,合伙企业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上市
公司利益的安排。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合伙企业投资领域为子元器件产业,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及效
率,促进公司在高端电子元件等关键性战略领域的产业布局优化。本次投资对
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未
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七、风险提示
合伙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
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
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持续关注经营管理
状况及其投资项目。
本次投资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