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30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
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文件,经认真
审阅相关文件、审慎分析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1、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99,947,676.6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1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王艳辉、肖建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艳辉:
肖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