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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闻泰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6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1 年度,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各位委员积极参与并指导公司财务政策的制定,督促并检查日常审计情况,审查
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政策、财务状况以及财务报告,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状况。
    一、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事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提前与年度外部审计师进行讨论与协商,确定公司年度财务工作
报告审计工作范围、时间安排和审计小组的工作计划。在审计人员进场后,就审
计关注到的可能风险、审计重点等内容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持续、充分沟通;
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汇报,在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初步审计
意见后,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业务独立,其审计人员具备相关
资质,审计人员业务熟练、工作勤勉,按规定执行了审计程序,在审计过程中表
现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
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意向
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
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我们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相关配套指引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
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
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的要求。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均提前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
通,同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
    二、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委员:肖建华、张秋红、商小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