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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闻泰科技: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2022-07-13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53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二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692,932 股,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 38,901 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 年 7 月 18 日(星期一)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2020 年 5 月 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授予股票期
权以及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权益包括 1,569.16 万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 1,255.33
万份,预留授予 313.83 万份)以及 993.76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795.01 万
股,预留授予 198.75 万股)。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
议通过了《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并授权董事会
处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1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536.30 万份,行权价格调整为 111.89 元/份;限制
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992.71 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 55.87 元/股。此外,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以 2020 年 7 月 7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52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 1,229.04 万份,向符合条件的 13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 794.17 万股。

    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1,229.04 万份,行权价格为 111.89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94.17 万股,授予价格为 55.87 元/股。

    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授予股票期权以及限制
性股票。

    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部分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
留授予对象人数、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2021 年 3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权益授予登记工作。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115.45 万份,行权价格为
122.66 元/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13 万股,授予价格为 61.33 元/股。

    截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的 191.81 万份股票期权和 184.41 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


                                     2
因个人原因离职等情况,公司注销股票期权 1,240,622 份,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 49,389 股。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人数为 1,228 人,
行权数量共 3,888,893 份;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人数为 119 人,解除
限售数量共 2,763,724 股。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以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完成后,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5.705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61.165 元/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
行权价格为 111.725 元/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22.495 元/份。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1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30
日至 2022 年 7 月 6 日(行权窗口期除外),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
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 日)上市交易。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解锁情况

                      首次授予                    预留授予
授予日期              2020 年 7 月 7 日           2021 年 1 月 18 日


                                          3
       授予价格                55.87 元/股                      61.33 元/股
       授予数量                794.17 万股                      14.13 万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31 人                           65 人
                               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
                               人数为 119 人,解除限售数量为
       第一期解锁                                               -
                               2,763,724 股,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上市流通。

       注:因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5.87 元/股调整为
       55.705 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61.33 元/股调整为 61.165 元/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序号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满足的条件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1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此情形,满足该解除限售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对象条件。
2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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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   公司 2021 年净利润约 26.12 亿元,较 2019
3
      率不低于 70%;                                  年增长 108.33%,满足该解除限售条件。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10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   公司 2021 年净利润约 26.12 亿元,较 2019
4
      率不低于 70%;                                  年增长 108.33%,满足该解除限售条件。
      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100%。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
                   A                    100%
                   B                     80%
                   C                     50%
                   D                     0%           公司按照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确定其实际
5
                                                      解除限售额度。
      若激励对象连续两年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等级 D,
      则其所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
      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
      划解除限售额度。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按照相关规定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应数量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二)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
    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相关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进行注销,并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9 日披露的《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9)。


                                              5
   三、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一)首次授予

   1、授予日:2020 年 7 月 7 日

   2、解除限售数量:本次实际解除限售数量约为 169.29 万股。

   3、解除限售人数: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人数为 101 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占首次授予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                        占总股本的比
        人员                                    性股票总数的比
                         性股票数量(万股)                              例
                                                      例
    高岩(董事)                       19.19             2.42%              0.02%
   张秋红(董事)                      19.19             2.42%              0.02%
 曾海成(财务总监)                    12.48             1.57%              0.01%
        小计                           50.87             6.41%              0.04%
其他激励对象(98 人)                 118.42            14.91%              0.10%
   合计(101 人)                     169.29            21.32%              0.14%
   注:1)表中合计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2)占总股本比例按照 2022 年 7 月 7 日的股本总数 1,246,341,928 股计算。


   (二)预留授予

   1、授予日:2021 年 1 月 18 日

   2、解除限售数量:本次实际解除限售数量约为 3.89 万股。

   3、解除限售人数: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人数为 48 人。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 年 7 月 18 日(星期一)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731,833 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6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09,602,432          -1,731,833          307,870,59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36,739,496         +1,731,833           938,471,329
     股份合计               1,246,341,928                 0          1,246,341,928
     注:上表中变动前股本结构为 2022 年 7 月 11 日数据,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存在
 新增股份的情况,本次公司股本结构的实际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出具了《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以及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已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满足《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行权和解除
 限售条件;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股份登记、解除限售手续。


                                            7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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