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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闻泰科技: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8-19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2-069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20380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2/8/24       -              2022/8/25        2022/8/25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246,342,332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38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54,004,567.26 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2/8/24        -                2022/8/25        2022/8/25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的现金红利外,公司其他全部类型的股份(含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限售条

件流通股)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

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

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对象为:闻天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学政、昆明市产业发展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

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

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

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380 元;持股期限在 1 年以内

(含 1 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380

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

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

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暂减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

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非公开发行和股权激励限售股的股息红利税,参照前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税相关规定处理。

    (3)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

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

利 0.18342 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

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通过沪港通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由

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派发,根据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

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由公司按 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

发现金红利 0.18342 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

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 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

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

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5)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法人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0.20380

元。


五、    相关价格和比例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相关公式进行“闻泰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因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闻泰转债”的

转股价格将由 96.69 元/股调整为 96.49 元/股,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因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如对本次权益分派事项有疑问,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2582899

传真:0573-82582880

电子邮箱:600745mail@wingtech.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中路 777 号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