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9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一、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阅了本议案,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做到“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职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
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2022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肖建华、商小刚
2023 年 4 月 28 日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肖建华:
商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