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9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19-024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4 月 17 日,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筒称“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议、
八届七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
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
业)编制财务报表。
(二)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财会[2017]7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财会[2017]9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4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37 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
准则。
基于上述修订情况,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等要求,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主要涉及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一)关于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金融资产的分类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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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投资。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
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2018 年 6 月财政部发布财会(2018)15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
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
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
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项目列报;利
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受益”项目。
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主要影
响如下: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动额
应收票据 14,585,574.75 -14,585,574.75
应收账款 11,437,512.63 - -11,437,512.6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26,023,087.38 26,023,087.38
其他应收款 225,860.53 225,860.53 -
固定资产 140,851,504.23 140,851,504.23 -
在建工程 3,144,528.31 3,144,528.31 -
应付票据 41,500,000.00 - -41,500,000.00
应付账款 73,274,952.43 - -73,274,952.43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114,774,952.43 114,774,952.43
其他应付款 866,361.47 866,361.47 -
管理费用 34,185,695.97 34,151,340.69 -34,355.28
研发费用 - 34,355.28 34,355.28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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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
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通知》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的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八届八次董事会议和八届七次监事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相应调整,有助于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有助于公司提
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
则。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监事会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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