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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09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1-00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2 月 20 日发出会议通知,2021 年 3 月 8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宗贵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
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同意修订《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后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议案》;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1-008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镇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丁卯桥支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具体明细如下:

         账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2737772
        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381006706011000115554
        有限公司                 分行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502775840880
        有限公司             丁卯桥支行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
                                                   70010188000367560
        有限公司                 分行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授权的人士办理后续与保荐机构、募集资
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