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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控: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9-12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9-112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公司股价波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到位或资本

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实施的时间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

性或面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



    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收到董事长林大光先生的通知,其计划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董事长林大光先生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截止本公告日披露日,林大光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林大光先生未披露增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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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董事长林大光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

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

资者利益。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

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

持公司股份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基于对公司

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

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实施期限为自 2019 年 9 月 12 日

起的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

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林大光先生

拥有位于深圳前海多套房产,将通过处置部分房产及抵押贷款方式筹资增持

股票。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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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

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未达到预期的风险。

   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林大光先生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及

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及

时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林大光先生增持

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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