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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控:关于可能涉及诉讼的提示性公告2019-09-20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9-124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能涉及诉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事项上市公司通过控股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富瑞华”)获悉,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公司可能涉及诉讼,目前公司尚

未收到法院相关正式文书,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于控股股东长富

瑞华获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长富瑞华在公司本次立案调查期间通过自

查,上市公司发现长富瑞华于 2013 年 9 月 29 日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签订了金额为 24,000 万元《债

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上市公司为长富瑞华就上述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根据控股股东长富瑞华相关资料显示,上市公司因上述事项对长富瑞华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信达资产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就上述事项向辽宁省高级



                                  1
人民法院提交追加上市公司的《追加被告申请书》。

    《追加被告申请书》请求事项如下:

    1、申请追加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信达资产诉大连长富瑞华集

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债务重组合同纠纷一案的共同被告。

    2、请求判令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应向信达资产偿还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获悉上述事项后高度重视,经核查,公司未发现与上述事项相关的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文件及其它相关材料。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相关正

式文书,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公司可能涉及诉讼,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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