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控:关于可能涉及诉讼的提示性公告2019-09-20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9-124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能涉及诉讼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事项上市公司通过控股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富瑞华”)获悉,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公司可能涉及诉讼,目前公司尚
未收到法院相关正式文书,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于控股股东长富
瑞华获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长富瑞华在公司本次立案调查期间通过自
查,上市公司发现长富瑞华于 2013 年 9 月 29 日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签订了金额为 24,000 万元《债
权收购暨债务重组协议》,上市公司为长富瑞华就上述事项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根据控股股东长富瑞华相关资料显示,上市公司因上述事项对长富瑞华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信达资产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就上述事项向辽宁省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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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提交追加上市公司的《追加被告申请书》。
《追加被告申请书》请求事项如下:
1、申请追加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信达资产诉大连长富瑞华集
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债务重组合同纠纷一案的共同被告。
2、请求判令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
应向信达资产偿还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获悉上述事项后高度重视,经核查,公司未发现与上述事项相关的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文件及其它相关材料。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相关正
式文书,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公司可能涉及诉讼,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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