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大控: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2-05
证券代码:600747 证券简称:退市大控 公告编号:2019-158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
月2日以书面、电话及相关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人,
实到董事5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仍未收到独立董事兰书先先生的表决意见。会议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聘请代办机构以及股份托管、转让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9 年 8 月 22 日至 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 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 14.3.8
条和第 14.3.16 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
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如下工作:
1、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签订协议,委托太平洋证券提
供相关股份转让服务;
2、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将委
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和结算机构;
3、公司将申请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授权经营层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以及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本次会议以 5 票赞成通过本次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仍未收到独立董事兰
书先先生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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