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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江酒店:关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公告2020-03-28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0-010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概述

    于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会计准则”)。

    在新收入会计准则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

形式,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对很多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

加明确的指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

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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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信息。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是按照财政部 2017

年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本次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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