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万 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锦江国际 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非公开发 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208 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 亿股新 股,有效期 12 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2,107,623 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44.60 元/股。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完毕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 2021 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合同,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 1 联环球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财通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国家第一养老金信托公司、开域资本(新加坡)有限公司、安大 略省教师养老金计划委员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控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所认购的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之日起锁定 6 个月。除此以外,上述认购股东无上市特别 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认购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12,107,623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数量占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 数量 数量 (%) 1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991,031 5.05 53,991,031 0 2 安联环球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 13,295,969 1.24 13,295,969 0 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331,838 1.15 12,331,838 0 4 UBS AG 6,726,457 0.63 6,726,457 0 5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708,520 0.44 4,708,520 0 6 国家第一养老金信托公司 4,147,982 0.39 4,147,982 0 7 开域资本(新加坡)有限公司 3,408,071 0.32 3,408,071 0 安大略省教师养老金计划委 8 3,408,071 0.32 3,408,071 0 员会 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63,228 0.31 3,363,228 0 1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363,228 0.31 3,363,228 0 2 持有限售股数量占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 数量 数量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11 城投金控 1 号定向资产管理 3,363,228 0.31 3,363,228 0 计划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型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3,363,228 -3,363,228 0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77,757,845 -77,757,845 0 有限售条件 3、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 的流通股份 30,986,550 -30,986,550 0 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12,107,623 -112,107,623 0 A 股 801,936,440 112,107,623 914,044,063 无限售条件 B 股 156,000,000 0 156,000,000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957,936,440 112,107,623 1,070,044,063 股份总额 1,070,044,063 0 1,070,044,063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 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 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 无异议。 3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包建祥 徐亚芬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