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锦江酒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22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 B 股 公告编号:2021-047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黄浦区茂名南路 59 号锦江小礼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6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3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4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59,377,056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629,660,324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29,716,73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1.6215
1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58.8443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777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晓强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
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0 人,出席 8 人,董事马名驹先生、董事赵令欢先生因公务安
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3 人,监事徐铮先生因公务安排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 GDL 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629,225,468 99.9309 434,856 0.0691 0 0.0000
B股 29,220,392 98.3298 496,340 1.6702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658,445,860 99.8588 931,196 0.1412 0 0.0000
2
2、 议案名称:《关于为 GDL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629,225,468 99.9309 434,856 0.0691 0 0.0000
B股 29,220,392 98.3298 496,340 1.6702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658,445,860 99.8588 931,196 0.141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序 (%) 数 (%)
号
1 关于为 GDL 提 176,438,635 99.4750 931,196 0.5250 0 0.0000
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为 GDL 提 176,438,635 99.4750 931,196 0.5250 0 0.0000
供担保额度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3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王宁远律师、童琦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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