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锦江酒店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六十三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4-30
关于锦江酒店九届六十三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或“公司”)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继续由锦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现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财务公司”)
签订新版《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继续由锦江财务公司作为公司的资金管理平台,
有利于公司更好地监控资金、更有效率地调配资金。同时,锦江财务公司深入了
解本公司营运,能够提供比中国其他商业银行更快捷高效的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议案内容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关联
交易的表决,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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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千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 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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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