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酒店:锦江酒店: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锦江酒店2022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2023-04-1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
保荐机构 上市公司简称 锦江酒店
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 包建祥、徐亚芬 上市公司代码 600754、90093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8号)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酒店”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12,107,62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4.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85.80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78,545,167.3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1]第ZA10264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保荐机构”)作为锦江酒店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
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在2022年持续督导工作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保荐办法》、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
导》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1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上述协议已
2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明确了各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义务
所备案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通过与公司的日
常沟通持续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对
公司2022年度报告进行事前审阅,核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3 查了公司的三会运作情况、募集资金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使用情况、重大投资情况、关联交易
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等,并进行了定
期现场检查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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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相关当
5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事人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无违背承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诺的情况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
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不遵
6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承诺 文件及承诺的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和项目组成员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 核查了公司执行《公司章程》、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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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 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履行情况,公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司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保荐代表人和项目组成员对公司的内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
控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持
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
8 续性的关注和核查,并审阅了公司的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的内部控制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相关制度有效执行
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2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经核查,锦江酒店已建立了完备的信
9 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 息披露制度。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
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
10 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 详见“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存在以
下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2022年12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
锦江酒店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暨关联交
易事项出具《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店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管工
作函》(上证公函【2022】2695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号),要求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变更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
募投暨关联交易相关信息。公司就该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
11 函件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
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
核查落实并回复。针对该事项,保荐
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机构及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督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促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
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
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
量。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
12 出具的承诺事项,公司及控股股东、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情况
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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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
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
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需
13 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
就公共媒体传闻予以澄清的相关事项
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
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
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
14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等事项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
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
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
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15 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 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
工作质量 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
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
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该
16 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
等事项
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
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
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
情形
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 经核查,锦江酒店已有效执行并完善
17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
用上市公司资源的制度 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源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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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经核查,锦江酒店已有效执行并完善
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
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
18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
用职务之便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内控
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制度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19 储、募集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施等承诺事项
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违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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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并发表意见 他人提供担保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锦江酒店自本次发行证券上市之日起至本报告出具日
之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
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确信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格式符合
相关规定;审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确信其
合法合规;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提案与表决程序,
确信其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锦江酒店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锦江酒店在2022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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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锦江国际酒
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包建祥 徐亚芬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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