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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国贸:董事会决议公告2018-09-26  

						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8-67
转债代码:110033          转债简称:国贸转债
转股代码:190033          转股简称:国贸转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
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许晓曦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
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 《关于公司为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68 号《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远洋控股集团
(中国)有限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公告》。


    2. 《关于公司受让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8.4167%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69 号《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信托公司
股权的公告》。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二〇一八年度考核办法》;


    4. 《关于出售汽车板块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70 号《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5.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 27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
召开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8-71 号《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 1、2、3、5 获与会董事全票表决通过,议案 4 审议时五位关联董事许晓
曦先生、郭聪明先生、陈金铭先生、李植煌先生、高少镛先生进行回避,其余四
位非关联董事均对该议案表示赞成。
    议案 1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向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1.公司独立董事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针对议案 1 的公司对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事
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关于公司对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议案,是为满足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提供流动性支持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
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担保风险不大,不影
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因此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六次会议关于上
述为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决议,并同意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2)针对议案 4 的公司出售汽车板块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出
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除业务关系外,评
估机构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
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公司本次出售下属汽车板块业务,有利于公司集中力量发展优势产业和解决
同业竞争问题。交易价格采用评估值定价,交易方案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未发
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出售下属汽车板块业务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
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未发现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事项作出的决议。

    2. 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审核意见

   针对议案 4 的公司出售汽车板块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审计委员会出具
审核意见: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上述事项是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
进行的业务调整,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郭聪明先生进行回避
表决,其余两位非关联董事均对上述议案表示赞成。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报备文件
   1.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2.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书;
   3.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一八年度第二次
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