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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厦门国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2-05-07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
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14 人由
于工作调整或离职丧失股权激励对象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
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由 972 人调整为 95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不变,仍为 8,470.67 万股。
    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管
理办法》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除
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 年激励计划》一致。
    2.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958 名激励对象均为按照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 年激励计划》确定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
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且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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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
司以 2022 年 5 月 6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 4.50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959 名激励对象授予 8,470.67 万股限制性股票。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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