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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浪潮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3-29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潘爱玲女士、辛立国先生及董事王
静莲女士 3 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潘爱玲女
士担任。
    潘爱玲,女,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辛立国,男,中共党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静莲,女,中共党员,会计师。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会议。
    2018 年 1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在公司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信”)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并一同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018 年 2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在进场审计期间,审
计委员会与大信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按照
相关规定要求,在大信出具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
的 2017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
    2018 年 3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7 年度
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及 2018 年度审计机
构聘任等事宜。
    2018 年 4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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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 年 8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18 年 10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外
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提议
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报告
期内,我们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方法、重大事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
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
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
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资料,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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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在听取了双方诉求意见后,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积极协调,合理安排,保证与外部审计部门沟通的效率和频率,使公司审
计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
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19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
续尽职尽责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潘爱玲、辛立国、王静莲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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