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阳能源: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8-066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接到大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沈煤集团”)《告知函》,告知我公司关于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并再次质押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沈煤集团以甲方委托人身份与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
签署《九州股票宝 2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
【JZDX-2016-ZY032】)。2016 年 12 月 13 日,沈煤集团分别以其持有的 64,660,000
股、64,660,000 股、188,680,000 股红阳能源股票作为委托资产,委托九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九州股票宝 23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作为资金融入方开展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委托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融入方签署《九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协议编号分别为:
JZDX-2016-ZY029-01-001、JZDX-2016-ZY029-01-002、JZDX-2016-ZY029-01-003。
(内容详见 2016 年 12 月 16 日刊登的公司 2016-072 号公告)。
根据上述协议,沈煤集团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提前回购在九州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处质押的编号为【JZDX-2016-ZY029-01-002】业务协议项下“红阳能源”
6,466 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并对上述股份解除质押。
二、股份再次质押情况
为提高履保比例,2018 年 12 月 12 日,沈煤集团将上述完成购回后所解除
质押股票 6,466 万股为编号为【JZDX-2016-ZY029-01-003】业务协议项下的股票
质押式回购交易提供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12 月 13 日,补充交易日
为 2018 年 12 月 12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9 年 12 月 13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沈煤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626,694,078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47.07%;本次解质及质押后,沈煤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618,714,833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8.73%,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6.47%。
本次沈煤集团质押公司股份的目的,是为提高质押股权的履约保障比例。沈
煤集团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等。
截至目前,本次股份质押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若已质押的股份出现预警风险
时,沈煤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
报备文件:
1、沈煤集团《告知函》;
2、《投资指令》(编号:JZDX-2016-ZY032-指令【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