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阳能源: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公告2019-03-13
证券代码:600758 股票简称:红阳能源 编号:临 2019-010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二级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阳热电”)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 1.5 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日,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本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为红阳热电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24 亿元人民币(含
本次担保数额)。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无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逾期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17,183,191.66 元(逾期
担保为原“金帝建设”时期发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19 年 3 月 6 日,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辽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红阳
热电提供 1.5 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
(二)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西马峰镇
3.法定代表人:李景顺
4.注册资金:人民币 72,000 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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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暖、供热、供汽;粉煤灰及建材加工销售、
热水销售;热网土方工程施工、热网设备安装及检修、压力管道安装、电厂
设备检修;热水养殖;循环水综合利用;技术服务;煤炭销售;固体废物及
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系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沈焦股份 100%的股权;
沈焦股份持有红阳热电 100%的股权。
8.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红阳热电资产总额 534,863 万元,负债
总额 426,609 万元,短期借款余额 7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99,033 万
元,净资产 108,254 万元,营业收入 171,721 万元,净利润 8,788 万元。[以
上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红阳热电资产总额 504,385 万元,负债总
额 402,498 万元,短期借款余额 91,95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79,907 万元、
净资产 101,887 万元、营业收入 106,765 万元、净利润-6,367 万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
保证人(乙方):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2.主合同
本合同甲方和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6 日至 2020 年 3
月 5 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整。
4.保证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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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
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
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
年。
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
证期间自甲方书面通知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之日起两年。
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
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
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若主债权未受清偿,甲方在本条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届满之日前将要求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保证债务开
始起算和适用诉讼时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沈焦股份为红阳热电进行担保主要是为了解决红阳热
电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
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本公司二级子公司,本公司能够
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
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是合理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3,557,183,191.66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3.95%;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3,540,00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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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4%,上述担保事项均已履行审议程序和对外披露程序。公司目前逾期对
外担保总额为 17,183,191.66 元,上述逾期担保均为红阳能源重组前原金帝
建设遗留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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