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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红阳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04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9-014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3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核减煤炭产能指
标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红阳三矿(以下
简称“红阳三矿”)为采深超千米冲击地压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按
照《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责令采深超千米冲击地压和煤与瓦斯
突出煤矿立即停产进行安全论证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9】3 号)
关于核减产能的要求,及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关于沈煤集团
公司所属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重新核定生产能力的复函》
(辽煤管法培【2019】10 号)文件,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
矿生产能力由 330 万吨/年变更为 240 万吨/年。
    根据《关于做好建设煤矿产能减量置换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
改能源〔2016〕1897 号)文件相关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煤
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
(发改办能源〔2018〕151 号)文件指示精神,经请示,辽宁省发改
委以《关于同意沈煤集团公司所属红阳三矿核减煤炭产能进行产能指
标交易的批复》(辽发改煤炭〔2019〕155 号)文件批复,同意红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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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矿核减的 90 万吨/年产能、按 80%比例折减后的 72 万吨/年产能指
标,采用省外交易平台或其他方式全部进行指标交易。
    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要求和公司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综合考
虑各矿井生产能力等相关因素,按照相关产能指标交易规定将 90 万
吨/年核减产能指标在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最终交易价格将通
过市场公开挂牌竞价转让方式确定为准。
    本次交易后续进展将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对外披露成交结
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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