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辽宁能源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2-11-10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辽宁能源”或“上市
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
能集团”)的股东持有的辽宁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
金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辽宁能源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经判断,辽宁能源董事会认为: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清能集团 100%股份,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就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报批事
项的进展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公司将在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和报告书中详
细披露已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报批事项
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标的
资产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清能集团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采购、生
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
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后公司将继续保持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独立性、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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