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辽宁能源关于公司高管亲属短线交易及致兼的公告2022-12-03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2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能源”或“公
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李秀峰先生出具的《关于亲属买卖股
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李秀峰先生之子李雨宸
先生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就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李雨宸先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具体交易情况如
下:
成交价格(元/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股票数量(股) 成交金额(元)
股)
2022-04-28 买入 10,000 3.25 32,463.00
2022-05-06 卖出 10,000 4.20 42,000.00
2022-08-03 买入 10,000 4.15 41,500.00
2022-08-15 卖出 10,000 4.36 43,600.00
2022-09-13 买入 15,000 4.54 68,050.00
2022-09-14 买入 5,000 4.42 22,100.00
2022-10-26 买入 10,000 3.92 39,200.00
2022-10-27 卖出 10,000 3.94 39,400.00
2022-10-28 买入 10,000 3.83 38,300.00
注:李雨宸先生上述交易产生的收益为盈利 11,837.00 元,具体
计算过程如下:
交易数量 10,000 股×(卖出价 4.20 元/股-买入价 3.25 元/股)
+交易数量 10,000 股×(卖出价 4.36 元/股-买入价 4.15 元/股)+
交易数量 10,000 股×(卖出价 3.94 元/股-买入价 3.92 元/股)
=11,837.00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雨宸先生尚持有公司 30,000 股股票。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李秀峰先生
及其子李雨宸先生积极配合核查相关事项,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公
司采取措施如下:
(一)《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
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
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李雨宸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所
得收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雨宸先生已主动将本次短线交易所获
收益全数上交公司。
(二)经调查了解,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李雨宸先生根据二级市
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李秀峰先生对该交易情况并不知情,
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本次交易行为系李
雨宸先生个人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
(三)李秀峰先生及其子李雨宸先生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
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
不再卖出公司股票。
在发生上述情况后,李秀峰先生及其子李雨宸先生进行了深刻反
省,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上市
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
律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加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
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
习,提示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严格遵守相
关规定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