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辽宁能源关于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变更履行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2022-12-07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2-
046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拟变更履行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能源”、或“本公司”)于
2015 年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现金的方式购买了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
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煤集
团”)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作出的完善环保手续的承诺无法于规定期限内完
成,现拟对该承诺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一、本次承诺简介
辽宁能源于 2015 年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现金的方式购买了沈煤集团、中
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
山南锦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山南锦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所持有的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焦煤”)100%的股权,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沈煤集团对于沈阳焦煤下属煤炭资产环保手续事宜做
出下列承诺:
“沈阳焦煤下属林盛煤矿、蒙西一井未取得国土资源部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
备案证明,红阳二矿、红阳三矿、西马煤矿报国土资源部资源储量备案时间较早。
为此,沈阳焦煤对下属 5 个煤矿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的资源储量重新向国土
资源部履行备案手续,就该等事宜,本公司承诺如下:本公司将承担沈阳焦煤本
次向国土资源部办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相关费用。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日起五年内取得红阳二矿、西马煤矿的环评批复;
完成沈阳焦煤下属煤矿的环保竣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相应的费用。期间如
沈阳焦煤因未取得环保竣工验收而遭受任何损失,本公司将给予沈阳焦煤相应的
补偿。”
二、沈煤集团承诺变更情况
2020 年以前,沈煤集团已按照原承诺要求,对“林盛煤矿”、“蒙西一井”、
“红阳二矿”、“红阳三矿”、“西马煤矿”重新向国土资源部履行备案手续,获得
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并取得了红阳二矿的环评批复。但西马煤矿由于
环评手续较为复杂,未能于 2020 年完成。沈煤集团及上市公司申请延长“关于
完善环保手续的承诺”的履行期限。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拟豁免及变更履行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对“关于完善环保手
续的承诺”完成了变更。
本次变更后,沈煤集团承诺:在 2022 年 11 月 17 日前取得西马煤矿的环评
批复;完成沈阳焦煤下属煤矿的环保竣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相应的费用。
期间如沈阳焦煤因未取得环保竣工验收而遭受任何损失,本公司将给予沈阳焦煤
相应的补偿。
三、西马煤矿环评承诺实现情况及变更原因
受疫情原因影响,导致灯塔市大伙房三期给水工程净水厂建设滞后,7 眼水
源井调整为工业水源的相关手续尚未获得审批通过,西马煤矿环评报告编制无法
按期完成,尚未取得环评文件。
鉴于承诺的期限已经到期,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
行》等有关法律和规定,沈煤集团申请延长“关于完善环保手续的承诺”的履行
期限。
四、变更后的承诺主要内容
沈煤集团承诺:在 2024 年 11 月 17 日前取得西马煤矿的环评批复;完成沈
阳焦煤下属煤矿的环保竣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相应的费用。期间如沈阳焦
煤因未取得环保竣工验收而遭受任何损失,本公司将给予沈阳焦煤相应的补偿。
五、变更履行承诺涉及的程序
本事项已获得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