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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能源:辽宁能源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2-12-23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2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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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 时;

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106 号 10 楼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会议股东到会情况

       三、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审       议   内 容
 1     关于增补于武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关于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变更履行重组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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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

       五、推选监票、计票人员

       六、现场投票表决

       七、宣读投票结果

       八、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散会




                                 2
辽宁能源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一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于武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信达”)向公司出具的《关于推荐于武出任董事的函》,

中国信达推荐于武先生为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后,认为于武先生符合董事任职

资格,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更换董事的议案》,同意于武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

人当选后,任期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请审议。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武:男,1968 年 2 月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4

年 05 月-2020 年 07 月,外派辽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

司任职总经理;2020 年 07 月至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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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能源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之二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拟变更履行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能源”、

或“本公司”)于 2015 年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现金的方式购

买了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煤集团”)在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作出的完善环保手续的承诺无法于规定期

限内完成,现拟对该承诺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一、本次承诺简介

     辽宁能源于 2015 年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现金的方式购买

了沈煤集团、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山南锦天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西藏山南锦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沈阳焦

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焦煤”)100%的股权,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沈煤集团对于沈阳焦煤下属煤炭资产

环保手续事宜做出下列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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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焦煤下属林盛煤矿、蒙西一井未取得国土资源部的矿

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红阳二矿、红阳三矿、西马煤矿报国

土资源部资源储量备案时间较早。为此,沈阳焦煤对下属 5 个煤

矿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的资源储量重新向国土资源部履行备案

手续,就该等事宜,本公司承诺如下:本公司将承担沈阳焦煤本

次向国土资源部办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相关费用。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日起五年内取得红阳二矿、西马

煤矿的环评批复;完成沈阳焦煤下属煤矿的环保竣工验收,并承

担由此而产生相应的费用。期间如沈阳焦煤因未取得环保竣工验

收而遭受任何损失,本公司将给予沈阳焦煤相应的补偿。”

    二、沈煤集团承诺变更情况

    2020 年以前,沈煤集团已按照原承诺要求,对“林盛煤矿”、

“蒙西一井”、“红阳二矿”、“红阳三矿”、“西马煤矿”重

新向国土资源部履行备案手续,获得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
明,并取得了红阳二矿的环评批复。但西马煤矿由于环评手续较

为复杂,未能于 2020 年完成。沈煤集团及上市公司申请延长“关

于完善环保手续的承诺”的履行期限。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豁免及变

更履行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对“关于完善环保手续的承
诺”完成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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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变更后,沈煤集团承诺:在 2022 年 11 月 17 日前取得

西马煤矿的环评批复;完成沈阳焦煤下属煤矿的环保竣工验收,

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相应的费用。期间如沈阳焦煤因未取得环保竣

工验收而遭受任何损失,本公司将给予沈阳焦煤相应的补偿。

    三、西马煤矿环评承诺实现情况及变更原因

    受疫情原因影响,导致灯塔市大伙房三期给水工程净水厂建

设滞后,7 眼水源井调整为工业水源的相关手续尚未获得审批通

过,西马煤矿环评报告编制无法按期完成,尚未取得环评文件。

    鉴于承诺的期限已经到期,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有

关法律和规定,沈煤集团申请延长“关于完善环保手续的承诺”

的履行期限。
    四、变更后的承诺主要内容

    沈煤集团承诺:在 2024 年 11 月 17 日前取得西马煤矿的环

评批复;完成沈阳焦煤下属煤矿的环保竣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

产生相应的费用。期间如沈阳焦煤因未取得环保竣工验收而遭受

任何损失,本公司将给予沈阳焦煤相应的补偿。

    五、变更履行承诺涉及的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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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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