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防: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9-15
中国船舶重 工 集 团海洋 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 限公 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 并募集配 套 资金
暨 关联 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公司”)拟
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公司第七一五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
团公司第七二六研究所 、江苏杰瑞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投
资有限公司、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及泰兴市永 志电子器件有
“
限公司 (以 下合称 交易对方”)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同 时拟向不超过
10名 特定投资者 以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 下简称“本次重
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就 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与本
次重组相关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 。
我们认为 :
1、 本次重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方 案合理、切
实可行 ,有 利于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有 利于提高公司整体
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 ,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我们 同意公司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 次会议
进行审议和表决 。
2、 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应 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 审批程序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 联董事范国平 、张纥 、周利
生、孟昭文 、王振华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
(以 下无 正 文 )
∷
∷C本 灾无正文:为 ∷《中国船舶蔓土集团淹撵防∷
务与佶息对抗殷扮宥喊公自独立
萤事关于公司∴ 胶份及艾付现金购买∷产并奏集芘套资金∷
发狩 资 蜜关联交易拿攻的
^∷ ∷
事莳 可意 驻之签署爽 ∷∷∷
张友棠
||在
∷
年∷∷ 月 日
∷∶∶0=∶ ∴∷
|
∷∷∷∷∷∷ ∷ ∷∷∴∷ ∷∷∷
张友棠
徐正伟
卜
r∷ ∷
赵登平
∷扌
年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