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防: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8-09-1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
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
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
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
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
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
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4 月 16 日开
市起停牌。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
关规定,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计算如下:
项目 2018 年 4 月 13 日 2018 年 3 月 15 日 涨跌幅
股票收盘价 31.77 27.63 14.98%
上证综指收盘值 3,159.05 3,291.11 -4.01%
申万国防军工指数(801740.SI) 1,274.09 1,192.27 6.86%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幅(%) - - 18.99%
剔除同行业板块行业因素影响涨幅(%) - - 8.12%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剔除大盘因素及同行业板块影响,即剔除上证综指(000001.SH)、申万国防军工
指数(801740.SI)的波动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
跌幅分别为18.99%和8.12%。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
日内的累计涨跌幅未达到20%,不满足《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
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标准,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鉴于此,公司特做出如下风险提示:
1、相关法人及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53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最高人民法院印发<
关于审理证券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要求,就自本公司股票停牌前6个月(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上市公
司、各交易对方及其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
次交易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18周
岁的成年子女,以下合称“自查范围内人员”)是否进行内幕交易进行了自查,并
出具了自查报告。
(1)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
本次停牌前,共有 12 位登记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有买卖中国海防股票的行为,均
未参与本次重组的决策。经过项目组访谈,相关个人对重组事项并不知情,在核查
期间内买卖中国海防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中国海防投资
价值的判断,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中国海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就上述事项作出
明确声明与承诺,具体如下:
A.陈俊波
姓名 证券简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交易时间
陈俊波 中国海防 200 200 2017-11-1 至 2017-11-8
陈俊波系七一五研究所规划发展处高级工程师。根据陈俊波出具的说明,其未
参与本次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本次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其于核查期间
买卖中国海防股票的行为系其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中国海防股票
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陈俊波已作出承诺,在中国海防复牌直至中国海防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中国海
防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
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中国海防的股票。
综上所述,陈俊波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B.葛进
姓名 证券简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交易时间
葛进 中国海防 1,900 0 2018-2-22
根据葛进出具的说明,其配偶李飞虎担任七一六研究所所办主任,但其本人在
本次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本次重组事项,其于核查期间买卖中国海防股票的行为系
其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中国海防股票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
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其配偶未向其透露过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根据其配
偶李飞虎对此出具的说明,李飞虎未参与本次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本次重组停
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亦未向配偶透露过本次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其配偶不存在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李飞虎已作出承诺,在中国海防复牌直至中国海防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中国海
防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
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中国海防的股票。
综上所述,葛进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C.王传健
姓名 证券简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交易时间
王传健 中国海防 2,000 2,000 2018-1-10 至 2018-1-22
王传健系七一六研究所审计部主任。根据王传健出具的说明,其未参与本次重
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本次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其于核查期间买卖中国海
防股票的行为系其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中国海防股票投资价值的
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王传健已作出承诺,在中国海防复牌直至中国海防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中国海
防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
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中国海防的股票。
综上所述,王传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D.张瑛
姓名 证券简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交易时间
张瑛 中国海防 1,100 800 2018-1-11 至 2018-1-30
根据张瑛出具的说明,其配偶司广宇担任七一六研究所副所长,但其本人在本
次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本次重组事项,其于核查期间买卖中国海防股票的行为系其
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中国海防股票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
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其配偶未向其透露过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根据其配偶
司广宇对此出具的说明,司广宇未参与本次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本次重组停牌
前并不知悉该事项,亦未向配偶透露过本次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其配偶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司广宇已作出承诺,在中国海防复牌直至中国海防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中国海
防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
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中国海防的股票。
综上所述,张瑛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E.刘燕萍
姓名 证券简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交易时间
刘燕萍 中国海防 300 300 2017-11-30 至 2018-1-22
根据刘燕萍出具的说明,其配偶周密担任连云港杰瑞党总支书记,但其本人在
本次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本次重组事项,其于核查期间买卖中国海防股票的行为系
其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中国海防股票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
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其配偶未向其透露过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根据其配
偶周密对此出具的说明,周密未参与本次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本次重组停牌前
并不知悉该事项,亦未向配偶透露过本次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其配偶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周密已作出承诺,在中国海防复牌直至中国海防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中国海防
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
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
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中国海防的股票。
综上所述,刘燕萍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F.吴曌
姓名 证券简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交易时间
吴曌 中国海防 1,500 1,500 2018-1-3 至 2018-1-8
吴曌系连云港杰瑞财务主管。根据吴曌出具的说明,其未参与本次重组方案的
制定及决策,本次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其于核查期间买卖中国海防股票的
行为系其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中国海防股票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
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吴曌已作出承诺,在中国海防复牌直至中国海防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中国海防
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
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
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中国海防的股票。
综上所述,吴曌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G.熊金秀
姓名 证券简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交易时间
熊金秀 中国海防 2,300 2,300 2018-3-2 至 2018-3-12
根据熊金秀出具的说明,其子女吴曌担任连云港杰瑞财务主管,但其本人在本
次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本次重组事项,其于核查期间买卖中国海防股票的行为系其
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中国海防股票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
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子女未向其透露过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根据其子女
吴曌对此出具的说明,吴曌未参与本次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本次重组停牌前并
不知悉该事项,亦未向母亲透露过本次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其母亲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吴曌已作出承诺,在中国海防复牌直至中国海防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中国海防
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
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
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中国海防的股票。
综上所述,熊金秀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H.朱建国
姓名 证券简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交易时间
朱建国 中国海防 2,700 2,700 2017-10-13 至 2018-1-3
朱建国系中船永志副总经理。根据朱建国出具的说明,其未参与本次重组方案
的制定及决策,本次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其于核查期间买卖中国海防股票
的行为系其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中国海防股票投资价值的判断而
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朱建国已作出承诺,在中国海防复牌直至中国海防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中国海
防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
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中国海防的股票。
综上所述,朱建国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I.陈玉凤
姓名 证券简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交易时间
陈玉凤 中国海防 10,400 10,400 2017-12-13 至 2018-2-6
根据陈玉凤出具的说明,其配偶陈建华担任杰瑞电子企划部部长,但其本人在
本次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本次重组事项,其于核查期间买卖中国海防股票的行为系
其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中国海防股票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
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其配偶未向其透露过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根据其配
偶陈建华对此出具的说明,陈建华未参与本次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本次重组停
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亦未向配偶透露过本次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其配偶不存在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陈建华已作出承诺,在中国海防复牌直至中国海防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中国海
防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
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中国海防的股票。
综上所述,陈玉凤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J.孙华
姓名 证券简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交易时间
孙华 中国海防 500 - 2017-11-28
根据孙华出具的说明,其子女王艳丽担任辽海装备监事,但其本人在本次重组
停牌前并不知悉本次重组事项,其于核查期间买卖中国海防股票的行为系其本人依
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中国海防股票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
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其子女未向其透露过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任何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根据其子女王艳丽
对此出具的说明,王艳丽未参与本次重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本次重组停牌前并不
知悉该事项,亦未向母亲透露过本次重组的任何内幕信息,其母亲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王艳丽已作出承诺,在中国海防复牌直至中国海防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中国海
防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
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中国海防的股票。
综上所述,孙华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K.殷继平
姓名 证券简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交易时间
殷继平 中国海防 9,700 9,700 2018-1-9 至 2018-1-10
殷继平系泰兴永志副总经理。根据殷继平出具的说明,其未参与本次重组方案
的制定及决策,本次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其于核查期间买卖中国海防股票
的行为系其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中国海防股票投资价值的判断而
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殷继平已作出承诺,在中国海防复牌直至中国海防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中国海
防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
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
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中国海防的股票。
综上所述,殷继平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L.郝建云
姓名 证券简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交易时间
殷继平 中国海防 500 500 2017.12.12 至 2018.3.30
郝建云系青岛杰瑞规划发展部主任。根据郝建云出具的说明,其未参与本次重
组方案的制定及决策,本次重组停牌前并不知悉该事项,其于核查期间买卖中国海
防股票的行为系其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中国海防股票投资价值的
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郝建云已作出承诺,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或终止前,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
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中国海防的股票,也不会以任何方
式将本次重组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综上所述,郝建云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交易情况之外,其他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形。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买卖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存在买卖情形:中信证券自营业
务股票账户累计买入中国海防股票1,300股,累计卖出4,500股;中信证券信用融券专
户、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不存在买卖中国海防股票的情形。
根据中信证券出具的说明,中信证券买卖中国海防股票的自营业务账户,为通
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ETF、LO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通过
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约定性质的交易及做市交易,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
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该类自营业务账户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
上述账户已经批准成为自营业务限制清单豁免账户。
综上所述,中信证券上述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买卖中国海防股票行为与中国海防
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中信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漏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
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2、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号)的规定,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终止。
本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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