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防:中国海防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规范召开监事
会会议,出席、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有关会议,认真检查公司生产经
营、关联交易、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等状况,监督公司治理和董事、高管
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依法独立履行监督、检查、审议等职责,切实维护
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现将有关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内容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 年 4 月 第八届监事会
1 6、关于确认 2019 年度为子公司担保情况的议案
27 日 第三十六次会议
7、关于 2020 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
限的议案
8、关于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9、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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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审议《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第八届监事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2
20 日 第三十七次会议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020 年 7 月 第八届监事会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1 日 第三十八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第九届监事会
4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7 日 第一次会议
1、关于审议《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第九届监事会
5 2、关于审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
26 日 第二次会议
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审议《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的议案
2020 年 10 第九届监事会
6 2、关于子公司北京长城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月 29 日 第三次会议
向其子公司北京北方喜利得产品维修服务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0 年,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议议事程序和决议、会
议决议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均能严格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规定进行,保证了监事会及监事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了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各位监事均能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运营的合法合规情况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监
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第九届监事会由莘国梁先生、周建中先生及公司职
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刘鸿女士组成。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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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赋予的职权,依法出席、列席了公司 2020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审阅了相应会议的会议材料,对上述会议的召集程序、决议事项和执行情
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内控机制运行良好。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重大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经
营、规范运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全年财务
状况、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季度、
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
计制度健全,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严格遵照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进
行,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
公司在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
充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公
司发生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向大股东输送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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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及运行状况进行了检查,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涵盖了公司
治理和生产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和层面,切实保障了公司规范稳健运营。公
司目前内控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
部控制的充分执行及监督的有效。2020 年公司没有违反《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2020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
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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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切实落实监督职能,更好的保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同时,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切实提高专业
水平,确保公司内部监控措施的有效执行,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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