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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海防:中国海防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29  

                        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国海防    编号:临2022-01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4

名,注册会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21.9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7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3.49 亿元。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10 家,

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79 亿元;

2020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222.36 万元。致同所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27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2020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43.51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董旭,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份,近三年签署新三板

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聂生永,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任一优,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按照市场

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序等因素定价。公

司 2022 年审计费用预计为 153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18 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其审计人员

对公司的审计认真、负责,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质和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

实的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满足公司审计工作

的需要;公司拟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及决策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全

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

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预计审计费用 153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118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