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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海防:中国海防总经理工作规则(2022年8月修订)2022-08-1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2022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
对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总经理履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修订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
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和授权范围行
使职权。总经理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或者超越
职权范围。具体职责分工在总经理岗位说明书及其他分工文件
中另行规定。
    第四条 总经理对公司和董事会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应当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董事会决议和
要求,完成其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并落实管理责任。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证券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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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条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论董事会是否应当知道,
总经理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直接报告;
    (一)涉及刑事诉讼时;
    (二)被行政监察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立案时。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七条 总经理应当通过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形式,在董
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总经理办公会由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等人员组成,由总经理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法律顾问、
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列席会议。
    总经理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职务时,也可以由总经理委托
公司其他副总经理主持。根据会议需要,会议主持人可指定其
他列席会议人员。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主要内容:
    根据董事会授权情况和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
法确定。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一般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应及时召开:
    1.董事长提出时;
    2.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3.有重要科研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立即决策时;
    4.有突发事件发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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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的议题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出
或由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提议并报总经理确定。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按照集体民主协商原则,在充分
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有关授
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会
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应出席人员出席方可召开。与会人员要充分
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总经理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
讨论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对重大事项,会议应当在
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决策。对有重大分歧的,一般应当暂缓
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如遇特
殊情况,经总经理同意可以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参会人员因故
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当在会前向总经理请假。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前发出。会
议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会议议题和议程、
发出通知的日期等。
    第十四条 当发生突发事件、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以致来
不及召开总经理办公会时,经董事长同意,总经理可行使符合
法律规定的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总经理办公会
报告,按程序予以决策。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策的事项、过程、参与人
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记录要详细、完整、准确,会议纪要

                         –3–
由总经理签发。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公司经理层
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由相关部门实施。
    第十七条 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督查制度,由负责督查的相
关部门对决策事项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向总经理报告督查检查
情况。
    第十八条 在会议决定事项落实过程中出现重大困难及变
故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总经理办公会的会务工作,负
责会议的通知、记录、纪要和存档。
                 第四章 总经理报告制度
    第二十条 总经理应当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报告内容
主要包括 :
    (一)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 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重大问
题和对策;
    (三) 公司重大合同签订、执行情况;
    (四) 公司资金运用和盈亏整体情况;
    (五)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六) 公司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七) 董事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总经理应于每年年初向董事会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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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并确保所提供信息和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负责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
件等即时报告制度,确保上述事件发生后,公司在第一时间上
报上级有关部门,并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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