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鉴于公司拟向大股东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5亿元,用于恢复生 产经营,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审查相关 资料,同时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因此,我们认为:1、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同时也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委员签字: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