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龙电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4-30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在2018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廖联凯先生、严本道先生、彭振宏先生3名委员组
成,廖联凯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
会议,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审众环”)进行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就审计方法、审计
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协调公司管理层就重大事项和关键问题及时进行说
明、督促年审会计师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我们
认为中审众环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发表审计意见。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
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
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的情况。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的相关要求,
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内控工作执行,并定期听取公司有关内控审计
工作进度的汇报,监督公司内控工作的落实,确保公司出具的内控审计报告能够
充分反映公司实际运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4、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
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
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有力推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对接及对
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计划
2019年,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自身职责,
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重大事项,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