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龙电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19-010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国有控股公司
董事长兼任经理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条款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七章第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两百零三 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经理、副经理或 聘,董事长兼任经理需经股东大会审
条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经理、 议通过。董事可受聘兼任经理、副经
副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经
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理、副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
一。 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
修改后的《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述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