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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龙电业: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4-27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祥龙电业”)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积
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现将 2019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徐贤浩: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教授,现代物流与服务科学研究所所长。
       严本道: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院诉讼法学主任。
       廖联凯:现任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
       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
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19 年,我们亲自出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有关会议。作为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核议案资料,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对议案发表意见,利用自
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3 次,股东大会 1 次,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董事
                                                                       是否连续
姓名                                  以通讯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
                                      方式参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加次数
                                                                       议
徐贤浩               3            3            2        0          0   否                      1
廖联凯               3            3            2        0          0   否                      1
严本道               3            3            2        0          0   否                      1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仔细核查,并
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和事前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发生。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聘任高管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
决、聘任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
按照责任考核制度兑现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披露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
符。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业绩预告的披露
工作。
  6、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客观公正地
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3,084,204.89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730,828,610.24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27,744,405.35 元。公司董
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 2019 年度不
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
承诺事项的情况。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信息披露能够做到及时、准确和完整,没有受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对内部控制进行了
自我评价,并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独立审计,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能够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
实履行各自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提出了合理建议与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9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有
效地履行了自身职责,秉承独立、客观的原则参与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0 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加强
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为公司提供更多的建设性意见,
提高公司决策水平。


                                      独立董事:徐贤浩、严本道、廖联凯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