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龙电业: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1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对第十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的日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
营的需要,有利于日常经营业务稳定发展。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对
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
业收入扣除》要求年报审计机构对公司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等因素影响,公司年报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审计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有所增加,经双方协商,
公司董事会拟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增加至 45 万元。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
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
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陈丽红 李昆鹏 王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