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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祥龙电业: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1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1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丽红: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李昆鹏: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王翔: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副教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管理

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情况,符合有关监管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1 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与公司管理,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充分运用

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科学决策。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 3 次,会议出席情

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是否                                                           大会情况
 董事
           独立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董事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陈丽红      是       3        3       2        0       0         否          1

李昆鹏      是       3        3       1        0       0         否          0

 王翔       是       3        3       1        0       0         否          1


         此外,2021 年公司还召开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我们均亲自

 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会议的情况出现。

         报告期内,我们还通过实地考察、会谈、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深

 入了解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年报审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

 行情况等重大事项。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为我们履行职责提

 供了必要条件和充分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仔

 细核查,并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和事前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和

 公开的要求。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严格按照责任考核制

度兑现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披露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6、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

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

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921,437.88 元,加上年初未

分 配 利 润 -722,941,800.15 元 , 本 年 度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716,020,362.27 元。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

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已

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对内部

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

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11、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董事会会议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各委员会运作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充分发挥自身专业

优势,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内容,积极推进董事会科学、规范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独

立地履行了职责。2022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围绕董事会及其

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努力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陈丽红、李昆鹏、王翔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