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祥龙电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2022-06-09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22】0474 号



       关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
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我部对你公司 2021 年

年度报告进行了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
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 关于供水业务 。 年报显示,2021 年公司供水业务收入
2,720.37 万元,比上年增加 45.46%,但本期自来水销售量 1538.73
万吨,同比增长仅 5.70%。关注到,公司近五年供水业务板块毛利率

明显上升,分别为 10.08%、31.74%、45.70%、41.70%、49.27%。其

中,公司与第一大股东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持续发生供水业务的

关联交易,近五年销售价格维持在 3.15 元/吨。

      请公司结合供水业务的相关情况,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
主要供水客户及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具体名称及其与公司

及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供水量、对应金额、是否本期新增客户及
分别与上年销售收入的变化等,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公司供水业务收


                                                           1
入增幅远高于自来水销售量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供水业务的

业务模式、定价方式、成本结构、关联与非关联客户定价的公允性

及收入占比情况等,说明供水业务毛利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公司供水业务是否存在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并

对相关风险予以充分提示。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关于建筑安装业务。报告期内,建筑安装业务收入 2,537.07
万元,比上年增加 120.29%。关注到,公司基建工程和建筑装饰工
程项目数较去年同期减少,但项目金额大幅提升。同时,公司建筑

安装业务中关联交易长期占比较高。2017 年-2021 年,公司建筑业
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5017.48 万元、2774.85 万元、863.85

万元、1151.68 万元、2351.67 万元,其中关联方交易占比分别为
16.41%、83.34%、33.98%、36.94%、23.81%。

    请公司结合建筑安装业务发生的具体情况,补充披露:(1)建
筑安装业务的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本期完

工进度及结算情况、业主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等,并结合收入确认

的依据和在手订单情况等,说明公司本年建筑安装业务收入大幅提

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分析相关增长趋势的可持续性,就相关风险
予以充分提示;(2)梳理近年来公司建筑安装业务中关联交易的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项目名称、完工及结算情况、定价的公允性
等,分析公司建筑安装业务是否对关联交易存在较大依赖,并就相

关风险予以充分提示。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关于资产减值。年报显示,2021 年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
额为 4192.14 万元,其中账龄在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超 6 成。

                                                            2
公司本期对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为 225.08 万元,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为 4.4 万元。此外,报告期末公司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的合同

资产账面余额 1456.15 万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57.25 万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账龄在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的主要构成,

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对象名称及其与公司和大股东的关联关系、

对应金额及占比、形成背景、长期挂账的原因以及坏账计提情况等,

并结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同行业可比情况等补充说明坏
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前期应计提未计提的情形;(2)合

同资产账面余额主要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对
应客户及其与公司和大股东的关联关系、完工进度、结算和逾期情

况等,说明已完工资产未能结算的原因,并分析对应的收入确认的
合规性和相关减值计提的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 可持续经营能力。年报显示,自 2013 年起,公司营业收入
长期低于 1 亿元,且扣非前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持续低于

1000 万元。前述供水业务、建筑安装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营业收

入确认的合规性、资产减值的充分性直接影响公司 2021 年是否触及

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指标。请会计师认真核查公司营业收入确认的
合规性、业务真实性和资产减值的充分性,并对照本所《股票上市

规则》,就公司是否触发股票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发表明确意
见;请公司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进一步评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 2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 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

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于 10 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