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龙电业: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2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审慎、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发
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陈丽红: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李昆鹏: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王翔: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副教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2 年,全体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各类会议。对上会审议事项,
我们均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发挥专业、独立的
作用,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按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与我们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及时
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充分支持。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会议,3 次董事会会议,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我们积极出席上述
会议,未有无故缺席会议的情况出现。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姓名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出席股东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数 议
陈丽红 3 3 3 0 0 否 0
李昆鹏 3 3 3 0 0 否 1
王翔 3 3 3 0 0 否 1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仔
细核查,并发表了相应的独立意见和事前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
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和
公开的要求。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制
度兑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披露的薪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6、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及时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
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
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05,354,077.82 元。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不存在承诺事项。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完成了信息
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对内部
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
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11、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规范运作,严格履行委
员会的各项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有效提升了公
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
我们将继续提升履职能力, 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
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陈丽红、李昆鹏、王翔
2023 年 4 月 20 日